中山一院黄埔院区内科综合大楼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1-11-2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内科综合大楼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该项目的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前期的相关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内科综合大楼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 邱工、李工 联系电话: 82377895、8237959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83号大院内
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业主的协助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本项目用地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报建手续、各项专业报建(审)手续、各专业图纸审查等手续直至取得本项目《施工许可证》为止之前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项)审核、审批手续,直至项目开工。
七、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1 年 8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行政办公楼二楼工程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8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从事10年或以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5、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6、因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得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的企业,若仍在受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到报名地点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被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章并盖企业公章)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明;
3、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网页;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本项目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且少于等于7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本项目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随机抽取7家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本项目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 年 8 月 11 日